释义 |
员工出庭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和委托书 2、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 3、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公司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主持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法庭内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必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