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丢失与否和离婚程序花费的时间不具有关系。但如果确实结婚证丢失,可采取下列方式,启动离婚程序或者办理离婚。一、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二、结婚证全部丢失的,民政局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三、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