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会对是否准予离婚、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请求多分或者请求补偿的,会再酌情判决;对于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无力抚养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八周岁以上子女自愿随一方生活的,法院应当采纳其意见,没有子女的则无需关注此条;对于是否判离,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判离情形,法定判离情形可参考《民法典》及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及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