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撤诉后是否还会邮寄结果? |
释义 | 撤诉后法院会通知被告,通常以书面形式送达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原告撤诉需经法院批准,但是否通知被告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以电话通知或邮寄方式送达裁定书给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对于在国内无住所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送达,包括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外交途径、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等。如果以上方式无法实施,可以采用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 法律分析 撤诉后法院可以邮寄结果。会通知被告,而且是书面通知,法院一定会给被告送达民事裁定书的。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必须书面申请并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原告被告双方均会收到法院的“撤诉裁定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以上规定,原告撤诉要经过法院批准,是否通知被告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在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被告原告撤诉,无法电话联系到被告的情况下,要及时用邮寄方式送达,将裁定准许撤诉书邮寄给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六十七条#160;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法院在撤诉后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通知被告。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以书面形式将撤诉裁定书邮寄给被告,确保被告能够收到民事裁定书。根据司法实践,如果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法院会及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裁定书。在撤诉申请经法院批准后,法院会通知被告原告撤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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