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试用期间没通过考核的被辞退;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3、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4、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5、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6、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7、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8、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一、过了试用期就被辞退了是否有经济补偿 1、劳动者过了试用期后被辞退,如果符合被依法裁员、被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的,则应当有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因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定制度等情形被辞退的,则没有补偿;如果被单位违法辞退的,则有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