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1.计生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2.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结婚证;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办证者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办证者提供相关材料后,由办证者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如何办理共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共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的程序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领取《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后将《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及规定材料交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加具意见;2.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核实过的《证明表》及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交现居住地街道计生机构,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加具意见;3.街道计生机构将核实后的《证明表》及材料送交现居住地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加具意见,并将《证明表》及材料反馈街道计生机构;4.对经区人口计生局核准合格的申请人,街道计生机构将《证明表》一份及材料原件退回申请人,不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应与街道计生机构签订计划生育保证书。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1、市外迁户人员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2、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3、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4、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要什么流程?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里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程做一个简单的介绍: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第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第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盖章。第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下: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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