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