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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产怎么去进行分割?
释义
    离婚房产分割:1、婚前购房贷款用共同财产还,房产归首付款人;2、婚前全额出资购房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3、父母全额资助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4、婚后共同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如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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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0: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