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我国法律对于提留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根据法律规定,应按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