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执行孩子的探望权 |
释义 |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方式。 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探望权利。 4、通过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 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诉讼权利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得以终结执行。 一、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到孩子怎么办 首先最好是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作出判决。 若双方就探望权达成协议或法院判决后,抚养一方仍不让探视孩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对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行使探望权。 二、离婚后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见孩子,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行使探望权。离婚后,夫妻双方经过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后,一方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另外一方则享有探望权。探望权是不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抚养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阻止另外一方探视。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 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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