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对个人抚养费的征收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再生育未取得生育证的按总收入30%征收,补办证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总收入两倍征收;未达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的按总收入三倍征收;未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办理,拒绝者按总收入两倍征收;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按总收入三倍征收。 法律分析 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两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两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拓展延伸 江苏省个人抚养费征收政策的执行细则及纳税义务 江苏省个人抚养费征收政策的执行细则及纳税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抚养费征收政策的执行细则明确了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根据个人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抚养费。同时,征收政策还规定了纳税人的申报义务和纳税期限,要求纳税人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抚养费的情况。对于未按时申报或逃避缴纳抚养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执行细则还明确了纳税人享受相关减免政策的条件和程序。总之,江苏省个人抚养费征收政策的执行细则及纳税义务对于保障抚养费的正常征收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应按规定履行义务,确保个人抚养费的合法征收和使用。 结语 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明确了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取得生育证的征收比例为上年度总收入的30%,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征收比例为上年度总收入的两倍,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征收比例为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对于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应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征收比例为上年度总收入的两倍。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的征收比例为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江苏省个人抚养费征收政策的执行细则及纳税义务对于保障抚养费的正常征收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应按规定履行义务,确保个人抚养费的合法征收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