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应当依法作出判决。那么,第一次起诉能否判决离婚呢?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在第一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因此,第一次起诉是否能够判决离婚取决于具体情况。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第一次起诉是否能够判决离婚取决于双方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会准许不公开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