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处理法律事务时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委托律师设计公证法律方案,当事人认可律师设计的方案后,由律师联系公证。在律师的带领下,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2、公证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手机号可以查找身份证吗,个人休息那些资料那些? 法律分析:平台会将的电话给到被投诉方,让投诉方自己联系投诉人进行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补办结婚证,一个人去可以吗?要带什么资料? 一、补结婚证双方结婚证一个人去可以吗1、补办结婚证,可以一个人去办。补办结婚证可以到原登记结婚地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丢失证明;(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二、办理结婚证需要材料是什么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异地换领身份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异地换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居民身份证》;2、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3、无《居住证》,已在居住地登记居住信息的,带《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身份证流程是什么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第十七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公安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办理餐饮业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证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3、名称核准通知书、经营场地证明文件、餐饮经营许可证等;4、经营者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申请表。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我刚被大学录取,我改了名字那些在学校里面的档案和团员那些该怎么更改?我刚被大学录取我改了名字那些在学校里面的档案和团员那些该怎么更改? 高考报名后一般是还可以改名的,但最好是在招生学校确认信息前。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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