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处理驰名商标争议 |
释义 | 1、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格,后附) 2、我司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材料交到北京,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行。 3、经评估后,认为可行,我司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我司开始做申报材料。 4、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待企业确认后,正式递交北京进行认定申请。 驰名商标认定依据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作用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到目前为止,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共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 怎么样认定驰名商标 法律咨询解答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二)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不同 1、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 2、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 3、保护强度不同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就享有了特别的法律保护。 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是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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