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被刑警队扣了会还吗 |
释义 | 车被刑警队扣了会还。 按照《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交通事故如有人受伤的或者有任何一方提出异议的,交警最多不能扣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涉及到死亡的交警有权扣留30个工作日。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4、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一、扣留车辆拿回的办法如下: 1、如果是因为违章行为进行的扣押,处理完违章就可以去被押机关取回; 2、如果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应该在三十日后通知当事人在五日内领取,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3、如果属于其他案件需要至案件审结之后领取。 二、什么情况下车子会被扣留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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