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律师陈海滨·《陈律说拘役》 |
释义 | 在刑法条文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词,叫拘役。那么,什么是拘役呢?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一种短期自由刑。是刑罚的刑,不是旅行的行哦。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一般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拘役的刑期往往比较短,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一年。 在执行拘役期间,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是否允许回家,将根据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准许回家是否会影响剩余刑期的继续执行等因素综合考虑。 由负责执行的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提出建议,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如果在回家期间逃跑的,按照刑法规定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国刑法中,很多罪名项下都规定了可以判处拘役,但在现实中,拘役是比较少见的。只有在特定的犯罪类型中,拘役比较常见,比如醉驾涉及的危险驾驶罪,因为犯这个罪的,只能判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 关于拘役的知识点,你学到了吗?正视问题,分析问题,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我是陈律,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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