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张继科事件中隐私视频等所想到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一、新闻背景 近日,据记者爆料,张继科为了偿还债务,将与前女友景女士的隐私“提供”给债权方,债权方据此向张继科前女友景女士敲诈勒索,张继科前女友选择报警,债权方已经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4月4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宗案件,2018年9月,郑某与女子阿靓成为男女朋友,2019年二人分手,郑某分手后将与阿靓的隐私视频发给阿靓的朋友阿欣,并提出用2万元来换取视频。阿靓向郑某转账20000元。2021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郑某提起公诉,考虑到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人民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二、思考与分析 (一)让隐私的归隐私,拍摄隐私视频害人害己。 《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如上规定,除非经过男女双方同意,否则任何人拍摄、录制男女隐私视频,都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即使经过男女双方同意,一旦拍摄、录制了隐私视频,掌握视频的一方很容易就会产生与他人分享的欲望,而分享给别人就是侵犯他人隐私,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犯罪。 由于男女双方情感会发生变化,掌握视频的一方以及获得视频的其他人,有可能利用隐私视频敲诈勒索。 所以,男女双方拍摄、录制隐私视频是不智的。男女双方的亲密行为应属于双方隐私,应当严格让隐私的事务归纳入隐私范围,不去试图留下任何可能泄露、传播的痕迹。这样于人于己都好。 (二)传播隐私视频的违法问题 1.传播隐私视频除不但侵犯他人隐私权,而且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传播隐私视频,严重的还触犯刑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是指(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另有刑事追诉标准,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如果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以传播、公开隐私视频的敲诈勒索问题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意图侵占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传播、公开他人隐私视频要挟他人,意图侵占被害人财产,就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张继科事件中,根据记者爆料,债权人以公开视频要挟景女士,意图非法侵占张继科前女友景女士1700万(未遂),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案例中,郑某以公开视频要挟受害人,敲诈2万元既遂,都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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