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怎么收集证据及维权? |
释义 | 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收集证据及维权的办法: 1、首先要清楚规划许可的范围和现在实际更改后的情况。另外需要确属落实许可范围是经过了政府部门的修改审批或者后补审批。 2、规划一旦审批一般不允许变更,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 3、业主持身份证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调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一般包括:规划审批单、规划定点红线图和经审批的施工图); 4、规划变更未经合法程序审批,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补偿或解除合同,建设工程变更经过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对此审批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