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
释义 | 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起诉的是未生效的仲裁裁决。) 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 4、仲裁确有错误,没有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 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 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级人民法院无权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过法定时间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撤销必须满足四个法定条件,撤销仲裁是指,撤销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撤销此类裁决时,该仲裁决定必须存在错误,可以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是仲裁人员受贿行为,还可以是仲裁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于存在错误的仲裁,没有当事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 一、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是否能向法院起诉 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受理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无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另一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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