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工资会正常发放吗? |
释义 | 超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 如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陕西规定,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四川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一、待岗给工资吗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二、企业停产期间工人工资如何算 从这条规定来看,国家将停工、停产分为两个阶段: (一)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比如: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期间15日开始停产,则15日至月底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换句话说,这段期间因单位原因停工、停产的,视为员工仍然出勤,不扣工资。 (二)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仍然假设: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上个月15日开始停产,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那么从这个月1日开始,单位可以不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标准支付停工期间工资。 具体停工期间工资的下限是多少呢?各个省市的规定不太一致,举例: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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