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县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综合分析威县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结合各城镇现状职能特征和未来发展方向,对城镇职能进行调整,具体思路是:强化中心城区的综合经济实力和对外服务职能,促进城镇间的分工协作。结合各城镇现实基础及发展潜力的分析,本次规划将县域城镇职能类型分为综合型城镇、工业型城镇、商贸型城镇、工贸型城镇四种基本类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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