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等级划分及待遇标准 |
释义 | 工伤十级享受多项待遇,包括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工伤七至十级伤残也有相应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参保者和工伤复发者也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后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法律分析 工伤十级享受下列待遇: 1.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六个月本人工资;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六个月本人工资。 3.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4.康复治疗费。 5.医疗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七至十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参保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未参保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要造成了职工的伤残情况的,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只不过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关赔偿,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工伤复发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参保单位的工伤职工,如果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 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工伤停工留薪期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结语 工伤十级享受丰厚的待遇,包括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康复治疗费、医疗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七至十级的待遇则根据伤残等级而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未参保的职工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职工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全额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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