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凭证号是保险单号吗 |
释义 | 保险凭证号是保险单号。保单号其实就是保险合同号码,是保险合同唯一身份号码。 保单号的辨别: 1、假保单的保单号、发票号都为后期机打的,并非与保单同时印刷而成,且保险期限和保险生效时间都过于笼统; 2、真保单上的保险生效时间,应该是精确到起止的年月日时分,而假保单则只有起始的年月日; 3、真保单的背面应该显著印有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网址,可以进行保单的查询及核对,而假保单同样则可能没有这些细节。 一、自动垫交保险费的条款 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一般1年或2年之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则自动以保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费。对于此项垫交保险费,投保人要偿还并支付利息。在垫交保险费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要从应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当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退保金的数额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该条款的目的在于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保险费垫交期间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减少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因此,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必须经保单持有人同意,否则该条款不能生效。 二、保险单遗失能找保险公司取出来吗 在实践中,一般投保人交纳保费后,保险人才会签发保单,拿到保单后需要妥善保管。 但是,保险单若有遗失,首先不影响双方订立保险合同。因为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 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即可成立,当发生保险事由时,保险人即要负赔偿责任。 所以,就算是保险人未签发保险单,投保人也可以请求理赔。 不过,对于这一点,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 当然,如果保险人签发了保险单的,那么在保单遗失后,可以请求补签的,一定不要轻易放弃理赔的权利。 并且补发保险单时,必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是委托他人办理补发的, 那么还须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如果遇到一些保险人,在你遗失保险单后不给办理理赔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找保险人协商; 2、找保险协会投诉; 3、约定仲裁协议; 4、直接去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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