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在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时,需要担保标的物的质量符合约定,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要担保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一、买房十年了没交契税怎么交 不可以。一般房屋备案或者交房的时候才缴纳契税。购房合同未备案也是可以缴纳契税的。办理契税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效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从义务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检验、保管以及及时领受等。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瑕疵如何补偿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的解决方法为:主张减少价款。主张解除合同。主张损害赔偿。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三、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一般交付给谁 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的,双方应当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