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刑法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条件: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达到相当数量的,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 (二)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 (三)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 (八)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相当数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