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猴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存在贩卖也不允许贩卖。 猴头鹰现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3.1。易危(VU)——4种;近危(NT)——1种;低危(LC)——8种。不详(DO)——1种 形态特征: 全身羽色大致呈棕色或褐色,通常腹部羽色明显较浅(一些种类甚至有斑点)。面盘明显而完整,围以硬盘羽组成的皱领,下文变狭,呈心脏形状。头顶两侧无耳簇羽。嘴侧扁,基部较直并具蜡膜,端部稍曲呈钩状。鼻孔椭圆形。两眼较小而向前。翅形尖或稍圆,较尾为长。面盆明显呈心形。 生活习性: 猴面鹰营巢于树洞或岩隙中。以鼠类、蛙、蛇、鸟卵等为食。叫声响亮刺耳。白天躲在树林里养精蓄锐,夜间却非常活跃。猴面鹰的身体结构和功能都适应于黑夜捕捉老鼠。 性格凶猛、残暴,抓到老鼠后,个小的整头吞食,对个大的老鼠则先啄食其头部,然后撕其身体,即使吃得饱饱的,见到老鼠也仍不会放过。猴面鹰只在夜晚活动,白天则处在睡眠状态,眼睛也几乎看不见东西,善飞翔,雏鸟晚成性。 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