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临时牌照能否出市,要看临时牌照的申领类型。临时号牌一共有四种,分别是: 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售卖本市的新车)、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售卖到异地的新车)、试验车辆临时牌照(测试车、工程样车等)、和特种车辆临时牌照。大多数人的是前两种,即只能在行政辖区内行驶的“本地临牌”和不允许在行政辖区内行驶的“异地临牌”,分别对应销往本市的新车和销往外省市的新车,网络上传言的“全国临牌”其实就是异地临牌,它只能在指定的“非本地区域”(车辆最终落户地区)行驶,并不能全国通用。 新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允许车辆上路的。使用本地临牌期间车辆不允许出行政辖区,只能等安装正式牌照后才可以出行政辖区行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