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诉抗辩权的形式有: |
释义 | 先诉抗辩权的形式有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还有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具体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什么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但是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还未经强制执行。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分别有: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分别有: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先诉抗辩权什么时候用 先诉抗辩权使用的条件主要如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之前、诉讼或者仲裁的过程中或者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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