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重庆市宅基地复垦养老保险政策,在重庆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中,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将宅基地退出的居民,在年满十六周岁时,就可以从领取宅基地退出补偿金那个月起选择参加重庆市复垦养老保险,是自愿参加的,也可以参加其他养老保险。如果要参加复垦养老保险的需要在达到十六岁后带身份证,证件照,保费等资料到社保局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关于重庆市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对退出宅基地并选择参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领取补偿费之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领取补偿费之月,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退地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领取补偿费之月,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缴费基数×费率(20%)×本人应缴费年限。 缴费基数:按2006年度我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