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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后安置房是否共同财产?
释义
    安置房在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购买拆迁安置房存在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置房如果是婚后共同拥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进行个人赠送。购买拆迁安置房存在时间间隔长、价格变动大等风险,双方矛盾可能导致诉讼。购买者应先查明安置房性质,竣工的可查产权资料,未建造或正在建造的存在法律风险和不确定的结构、朝向、环境改变等风险,协议需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法律分析
    一、安置房在结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如果是婚期个人拥有,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拥有,则属于共同财产,当然也可以进行赠送对方,属于个人所有;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安置房买卖存在什么风险
    1、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2、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
    3、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婚后共同拥有的安置房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购买拆迁安置房存在一些风险。其中包括价格变动导致的纠纷以及共有人的因素。为了避免矛盾和纠纷,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应查明房屋性质,并确保卖方全体共有人签署协议,以减少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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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