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寺庙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通常有以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股东、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 3、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 4、公司章程; 5、股东会决议; 6、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综上所述,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