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适用于下列情形:一、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的人身伤亡、残疾和患职业病;二、在工作岗位上受到非法侵害或者旅途中受到人身伤害的;三、执行公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四、在救援和抢险任务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件。此外,员工违法犯罪行为与其从事的工作无关的不在保障范围内。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劳动者的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身体损害、功能障碍、生理性疾病和精神障碍。” 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受到的事故,为工伤事故:(一)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受到的事故;(二)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事故;(三)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疾病和损伤;(四)依法参加或者执行任务及其途中发生的事故。” 3.《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工伤保险给付死亡保险金;职工因工作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保险给付伤残保险金;职工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按照规定给付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