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事会成员不需要是股东。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资格与董事资格基本相同,必须由股东大会选择。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员工或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监事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连任。监事必须是自然人,不能由法人担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