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