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师执业证变更 |
释义 | 医师执业证变更条件如下: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余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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