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的仲裁时效分为一般时效和特别时效两种。以下是相关规定: 1. 一般时效: 一般民事案件的仲裁时效规定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是指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权利受到侵害。 2. 特别时效: 有些特殊情况下,民事案件的仲裁时效可能会受到特别规定。例如,在追讨工资、工伤待遇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中,仲裁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些时效规定只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具体的仲裁时效可能会因案件类型、当事人权益、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具体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情况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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