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的规定是有父母协商确定。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将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余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