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应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有房产证的房屋,在发生继承时,如何办理过户的问题。如果是有遗嘱的,那么根据遗嘱的内容,所有继承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没有遗嘱但继承人都没有争议的,那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先去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其他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有争议的,协商不成,那只能去法院进行诉讼,确认继承权以及所有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再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由相关当事人持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家和万事兴,钱是小,家庭世代和睦更重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共同继承房产应该如何办理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的,那么对于房产,继承人之间如何继承分配的问题,这要看两种情况: 1、如果是法定继承,也就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所有的继承人,可以协商继承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去公证处,办继承权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有遗嘱的,而且有多人继承,也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2、如果是与其他继承人对继承或者遗嘱本身有争议,导致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那只能到法院诉讼。各自提供对自己的有利的证据材料,由法院根据继承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意见,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案,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最后,再由相关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管局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够对遗产处置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之后再到房管局进行继承过户手续。现在部分的房管部门还可以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书,只需所有的继承人带齐资料,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一般需要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资料。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处分其遗产的,还应当提供有效的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所有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来确定房产如何处置。再根据法院的判决,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关系证明。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房产继承公证书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书的办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相关证明材料;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办理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由弃权本人携带个人资料和其他相关证据到公证处办理放弃财产的公证,通过填写申请表,然后拟写一份弃权声明书,之后由公证人员签字确认即可。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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