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取证就是指“收集证据”,其环节包括寻找证据、发现证据、获取证据和保全证据几个部分。其中,保全证据在几个环节中居于主体地位。取证主体在获取证据后就面临着将证据固定或保护下来的任务,可以根据任务的不同形式和特点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保管时应做到科学、合理、规范。保管好证据,在今后的诉讼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诉讼成功提供一定的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