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侵犯商标权的形式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 (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