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财务独立,即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离婚时,应当按照该夫妻财产约定分割财产。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财产,按照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平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