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缴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追缴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 、职工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 、职工的工作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卡等; 3 、职工的银行账户信息; 4 、用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5 、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缴存单据等; 6 、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 住房公积金追缴的具体规定如下: 1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或者缴存不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足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并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2 、职工个人未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要求职工补缴未足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并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3 、用人单位或职工未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要求其补缴,同时可以对其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具体数额根据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 4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缴存基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要求其改正,并按规定加收罚款; 5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未按规定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追缴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职工和用人单位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应当遵守当地政策和规定。若存在争议,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申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 5 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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