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里可以代写遗嘱的? |
释义 | 代写可去律师事务所,如果需要公证就直接去公证处。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可以代写吗 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代写遗嘱的具体规定在我国的继承法中有明确指出。有效的代写遗嘱要具备以下条件:1、要有两个及其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2、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来代为书写遗嘱;3、遗嘱要标清楚写遗嘱的年月日;4、代写遗嘱的人和立遗嘱的人均要在遗嘱上签名。 公证处是否可以代写遗嘱 公证处的律师是能够接受委托,为当事人代写遗嘱的。但是需要一个律师两个无关第三者到场遗嘱才能成立。代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口述遗嘱内容,而不是由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也不是由代书人按照被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口述设立遗嘱。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的配偶可以代写遗嘱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人的配偶不能代写遗嘱,因为代书遗嘱应当由其中一个见证人进行代书,但是继承人的配偶因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见证人,更不能代写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代写遗嘱可以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的代书人不能是继承人,因为代书人必须由两位见证人中的一位进行代书,但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遗嘱的代书人不能是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怎样判定代写遗嘱人是立遗嘱人请的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怎样判定代写遗嘱人是立遗嘱人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怎样判定代写遗嘱人是立遗嘱人请的 可以由见证人作证,以及遗嘱上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名可以证明。 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二、代书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一)、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关键 1、被继承人应当意识清楚、精神正常,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2、代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口述遗嘱内容,而不是由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也不是由代书人按照被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口述设立遗嘱。代书人只能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记载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修正或更改。 (二)、利害关系人不能代书遗嘱 1、代书人应当与被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如果代书人与被告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那么可能导致该代书遗嘱无效。 2、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遗嘱也不断出现,如打印遗嘱,从形式上属于代书遗嘱的性质。 (三)、见证人必须在场 按照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代书人和见证人应当见证立遗嘱人表述对财产处理的陈述并在遗嘱上签字的全过程。如果只有一个代书人的那么代书遗嘱无效。 公民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请别人代为书写,也就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在书写的时候需要注意利害关系人是不能够作为代书人的,其次,在书写代书遗嘱的时候,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见证人也可以证明代书人是由遗嘱人请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怎样判定代写遗嘱人是立遗嘱人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养子女是不是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随着子女的成长,以后大概率会离开父母工作、生活,但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距离而疏远,孩子是父母血脉的延续,这种亲情的纽带将维系终生。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由于经济条件不好、身患重病或者出于世俗偏见等原因,会选择放弃他们的亲生骨肉,由他人收养自己的子女。 《民法典》第1111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结合法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即具有两方面法律效力,第一,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第二,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但在生活中不排除这样的情况:若干年后,养子小李找到了生父母并与他们相认,生父母念叨这些年亏欠小李太多,等哪天他们不在了,就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小李。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可以这样处理吗?养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一、养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上述我们提到,收养关系成立具有两方面法律效力,即拟制直系血亲关系的形成以及生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销。 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一旦形成,意味着养父母将成为养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双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具体来讲,养父母需要抚养、教育、保护养子女,反过来当养子女成年后,也要赡养、保护养父母,当养父母去世后,养子女即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另一方面,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间的自然血亲关系虽然无法切断,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 简单讲,虽然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意义上,自养子女与养父母确立合法的收养关系时起,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就不再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养子女不再享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也就是说,如果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还主动扶养生父母,尽了较多义务,可以依法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二、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根据这一规定,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主要看收养关系的解除时间。 如果未成年养子女与其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自行恢复了,这时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如果养子女成年后解除了收养关系,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要根据协商的结果来定。 如果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恢复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如果矛盾比较尖锐,如养子女无法原谅生父母的作为,无法协商恢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养子女是不是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