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遗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放弃遗产继承的依据有: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通过公证放弃遗产继承的,需要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是从继承开始时起到遗产分割之前所作出的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法律的效力吗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法律的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继承人。以口头方式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放弃继承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后悔。放弃继承的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的开始。 二、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要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公民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的时候要提交以下的文件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并且注意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还有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可以由其所在的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是村一或者是乡镇一级的政府来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想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三、继承公证能录录音吗 放弃继承公证不需要录像录音,依法由公证处办理公证。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才有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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