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由谁清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一般由欠债人自行偿还。主要包括: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否则谈不上夫妻共同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个人债务的范围,但是,这种约定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也无法对抗第三人。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这种擅自举债的行为与另一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造成侵权行为或犯罪行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其中一项承担方式就是赔偿损失。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该担保行为不为法律禁止,但因此发生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8、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多表现为夫妻一方因赌博、嫖猖、吸毒等而对外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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