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依法签订并成立生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履行合同,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如果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退,可以要求退款,但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对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当事人应当予以返还。无法返还的,可以折价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