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委托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房产委托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等。 一、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1、书面申请、承诺书及填写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在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提交机关、事业法人登记凭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人代表的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3)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4)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利证书原始登记资料; (2)土地权利人已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公告时间1个月; 4、地籍调查材料:地籍调查表、测量成果报告、宗地图及符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要求的电子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公证委托被委托人需要到场吗 公证委托被委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是委托人必须到场。如果委托人不需到场的话,该委托行为是否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则无法审查了。也就是说在甲不知道的情况下,乙到公证处说甲委托乙将甲的房产卖掉,该委托行为是无效的,必须甲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的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才符合公证程序。 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受托人不一定需要到场,但是一般情况下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以方便受托人持公证书办理委托事项时相关单位核实受托人身份。 三、我们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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