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产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将作为企事业单位新、改、扩建项目试生产审批重要依据。各地环保局要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环境风险种类、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应急处置能力等细化预案分类,做好有针对性的预案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