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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释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可以不判离婚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一样,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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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