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延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要求补缴,不补缴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补足并加收滞纳金;同时劳动者还可享受按年限支付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不提供保护、未支付报酬或未缴纳社保费,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不补缴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公司拖延养老保险缴纳,员工权益如何维护? 当公司拖延养老保险缴纳时,员工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要求解决。如果公司仍然拖延,员工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聘请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法律援助。此外,员工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员工,共同向公司施压,例如通过集体申诉或罢工等方式。同时,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合同等,以便将来维权时使用。最重要的是,员工应该了解自身权益,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以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 结语 合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是法律的底线,当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时,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按日加收滞纳金。此外,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保留相关证据,并可采取集体行动,确保用人单位及时缴纳养老保险,维护自己的退休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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